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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博特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3-06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0-014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博特科”)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上述资
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58 号)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1.56 元,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3,1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7,922.37 万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 35,197.63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天健验
[2019]1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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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计划完成时间
 1       工业 4.0 智能装备生产项目   25,704.21           25,704.21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       工业 4.0 智能装备研发项目    9,493.42            9,493.42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35,197.63           35,197.63

       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工业 4.0 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和工业 4.0 智能装备研发项目的

计划完成时间均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
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上述资金额
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收回。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计划
       1、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
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
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范围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计划投资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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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包括投资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
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
    4、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
    6、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有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审定并
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投资
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
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8、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对理财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内审部和证券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
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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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
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并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认为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
品种,流动性好,且公司将采取健全的风险控制制度,可保障现金理财安全性和
保本需求。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及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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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期限不超过(包含)12 个月,自董事
会审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罗博特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
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审批
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罗博特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
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民生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5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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