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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龙化成: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9-08-15  

						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19-045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
     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
公司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
公司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
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19 年 1 月 30 日至 2019 年 7 月 3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
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
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
自查期间,共 4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激励对象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前述 4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交易日期    操作方向   成交数量(股)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    2019-07-11     买入                 300
 1       杨敏
                术骨干              2019-07-12     卖出                -300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    2019-03-25     买入                1500
 2       房韬
                术骨干              2019-03-26     卖出               -1500
                基层管理人员及技    2019-05-07     买入                 200
 3       杨琳
                术人员              2019-05-09     卖出                -200
                                    2019-03-26     买入                 100
                基层管理人员及技    2019-04-01     卖出                -100
 4       李彪
                术人员              2019-04-11     买入                 100
                                    2019-04-15     卖出                -100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公司相关
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
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
之内。在公司 2019 年 7 月 30 日发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
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上述 4 名激励对象并未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在公
司公告董事会决议及激励计划草案前未知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
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属于内幕信
息知情人员。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系基于对二级市场
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和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此次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