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10-26
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19-061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9年11
月11日14:30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9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下午15:00至2019
年11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 投票:公 司通过深 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 系统和 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河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请 2019 年度 H 股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议案》
4.《关于修订<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订 H 股上市后适用的<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的议案》
6.《关于修订 H 股上市后适用的<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经办与新增注册资本及章程修订相关
事项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程序的议案》
提案 3、4、5 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提案 1、2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聘请 2019 年度 H 股审计机构
1.00 √
的议案》
《关于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2.00 √
案》
3.00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议案》 √
《关于修订<康龙化成(北京)新药
4.00 √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 H 股上市后适用的<康龙
5.00 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章程(草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 H 股上市后适用的<康龙
6.00 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经办与新增注册资本及章程修订
7.00 √
相关事项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变
更登记程序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附
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
参会登记表》(附件2),与前述文件一并送达公司,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
真须在2019年11月6日16:00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河路6号康龙化成(信函
请在显著位置注明“出席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收件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57330087
传真:010-57330087
邮编:100176
2.登记时间:2019年11月6日9:3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河路6号公司办公室。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
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1)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
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2)电话:010-57330087
(3)传真:010-57330087
6.各股东因本次会议的登记、出席等相关的全部费用应当由各股东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1: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
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委托
书签署日起至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闭会时止。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
100 √
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聘请 2019 年
1.00 度 H 股审计机构的 √
议案》
《关于变更 2019 年
2.00 √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注册资
3.00 √
本增加的议案》
《关于修订<康龙化
成(北京)新药技术
4.00 √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关于修订 H 股上
市后适用的<康龙化
5.00 成(北京)新药技术 √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 H 股上
市后适用的<康龙化
成(北京)新药技术
6.00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7.00 √
经办与新增注册资
本及章程修订相关
事项在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的变更登记
程序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用“√”做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
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视为弃权;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2: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信息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
股东姓名/名称
照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出席人姓名 是否委托参会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受托人信息(若股东本人参会,此栏目不必填写)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股东签字/盖章:
日期: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759
2.投票简称:康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11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0 日 15:00,结束时间
为 2019 年 11 月 11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