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康龙化成: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0-03-30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作为康龙
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龙化成”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康龙化成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
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
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为公司、子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
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
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本事项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前有效,上述投资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五)实施方式

    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在授予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办理
相关事宜,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是否构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要
求及时披露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以及取得股东批准(如需要)。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主要面临的风险

    1、投资风险,尽管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

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投资产品,在安全可控的
范围内努力提高收益。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内控部及法务部按职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进
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督查,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措施。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
信息披露以及审批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
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事项
进行了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

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东方花旗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购买理财产
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洪军




                                     荆飞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