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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华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1、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
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
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规定。

    2、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
策。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
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
6 号)相关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
项目;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
项目。

       2、利润表:

       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以“-”号填列)”项目。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
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
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
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变更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
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