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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每日互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6-21  

						证券代码:300766     证券简称:每日互动      公告编号:2019-026


                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9年6月6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1日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下
午15:00至2019年6月21日下午15:00。
 3. 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9号福地创业园二期。
 4.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毅先生。
 7.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6,316,98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29.07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1,256,97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25.30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5,060,0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764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5,720,114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6.42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660,104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2.66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5,060,0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764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鉴证律师
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16,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0,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
通过,张鹏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
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16,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0,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周游律师、徐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