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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安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4-2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云南
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安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震安科技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7 号)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于 2019 年 3 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发
行价格为 19.1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8,38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审计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和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后,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1,606.8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9KMA30122”《验资报告》。公司已
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            33,682.33            31,606.80
                合计                         33,682.33            31,606.80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和置换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部
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836.55 万元,按照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共计
1,836.5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自筹资金预   拟置换预先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资金金额    先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金额
        减隔震制品生
  1                      33,682.33    31,606.80     1,836.55         1,836.55
        产线技术改造
         合计            33,682.33    31,606.80     1,836.55         1,836.55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在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作出了安排,即“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836.55 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
和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人民币 1,836.55 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本次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与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XYZH/2019KMA30495”《关于云南震安减震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认为震安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云
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减隔震
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震安科技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震安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内部决策程序,并由信永中和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核,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
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劵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综上,民生证券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836.5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炳辉                    白英才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