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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安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2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

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修订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 财会【201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

相关会计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相关

会计准则。

   2、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



                                     1
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和 2019 年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实施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尚无涉及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对

公司财务报表追溯调整,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

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均不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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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实

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

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关于

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进行的

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实

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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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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