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材料,对本次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经讨论后发表了独立 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解聘叶杭冶先生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解聘黄立松先生副总 经理职务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解聘 叶杭冶先生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解聘黄立松先生副总经理职务。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建平、李蓥、黄灿 2019 年 5 月 14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