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运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10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

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条件,具备履行相应职

责的能力;

    公司董事会此次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聘任吴明霞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二、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原则,以现金方式按持股比例同

比例出资,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会对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上述事项在董事会

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张北二台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张北二台”)各股东拟按各自持股比例为贷款提供担保,公司

最高担保额为36,645.71万元,也不超过张北二台该担保项下实际贷款额的60%。

上述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本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建平   李   蓥    黄   灿



                   2019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