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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拉卡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16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拉
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我们作为拉卡
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
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及要求,我们对公司 2019 年
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
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期间的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对外提供担保事项,以前期间发生持续到本报告期末

的经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仅为控股子公司拉卡拉汇积天下技术服务(北京)有限

公司提供最高额5,000 万元银行贷款事项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实际使用额度为

2,000万元。

   2、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小兰   李焰   蔡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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