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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角防务: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2-11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阅有关文件并
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的介绍后,现对拟由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
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
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向川、田阡、强力、王珏
                                                  2019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