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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恩精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26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恩精工”或“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四川德
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德恩精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
经审慎分析,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
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
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
司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的保本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资金的现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
的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安排,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所需的
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所需款项,以真实交易为背景,未违反银行票据使用的相关规定,
且该等支付安排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因此,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独立董事:任世驰   殷国富   毛杰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