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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恩精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2019-08-3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
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恩精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理财产品范围包括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
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

    (五)实施方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方可实施,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实施方式为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委托理财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委托理财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
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投资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
件,并由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
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
总经理,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
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
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董事会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
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按要求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
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在本议案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使用最高不超过 5,000 万元自
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范围包括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
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在本议案经公司内部决
策程序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使用最高不超过 5000 万元自
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范围包括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
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
同意公司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使用最高
不超过 5,000 万元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范围包括由商业银行、
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包括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
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综上,国海证券对德恩精工本次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计划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晓明            尹国平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