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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因赛集团: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0-08  

						证券代码:300781           证券简称:因赛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9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10 月 8 日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0 月 7 日- 2019 年 10 月 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7 日下午 15:
00 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8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555 号广州天安番禺节能
科技园总部中心 26 号楼 2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建朝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备注:以下百分比计算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数)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出 席 现 场 会议 的 股 东 及委 托 代 理人 共 6 人 ,代 表 股 份
56,994,9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约 67.4166%。
    2) 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约 0.0014%。
    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 56,996,1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4180%。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为 2 人,代表股份
1,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约 0.0015%。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与会股东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 选举王建朝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 56,995,120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82%赞成,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00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5%赞成。
    表决结果:通过。


    1.02 选举李明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 56,994,921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79%赞成,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101.00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2%赞成。
    表决结果:通过。


    1.03 选举谭琳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 56,994,921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79%赞成,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101.00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2%赞成。
    表决结果:通过。


    1.04 选举刘颖昭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 56,994,921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79%赞成,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101.00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2%赞成。
    表决结果:通过。


    1.05 选举吴宣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 56,994,920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79%赞成,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00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2%赞成。
    表决结果:通过。


    1.06 选举钟娇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 56,994,922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79%赞成,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02.00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2%赞成。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 选举李西沙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 56,994,920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79%赞成,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00.00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2%赞成。
    表决结果:通过。


    2.02 选举段淳林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 56,994,920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79%赞成,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00.00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2%赞成。
   表决结果:通过。


   2.03 选举沈肇章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 56,994,920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79%赞成,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00.00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2%赞成。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 选举程伟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 56,994,920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79%赞成,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00.00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2%赞成。
   表决结果:通过。


   3.02 选举林军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 56,994,920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79%赞成,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00.00 票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02%赞成。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铮、王凯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
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会议记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因赛品
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