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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胜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9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规则》等的规定,作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和听取有关
人员汇报的基础上,经讨论,我们以独立和客观的立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

案所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宋健                                 徐逸星




___________________

    王光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