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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只松鼠: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9-11-20  

						证券代码:300783            证券简称:三只松鼠                   公告编号:2019-031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和实施地点、增加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IPO 募投项目之“物
流及分装体系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由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只松鼠
(无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无为有限”)共同实施,并相应增加无为有限
注册地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无为经济开发区福贸路与福东路交口西北侧为该项目实

施地点、增加实施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增加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7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000,000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14.68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额 为 人 民 币
601,88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42,000,000.00 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15,117,641.5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4,762,358.44 元。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9]第 000282 号《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0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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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利用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投向            总投资                      项目实施周期
号                                                  资额
 1       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6,155.19      21,291.77         2年
 2        供应链体系升级项目        12,657.14      4,799.08          2年
 3       物流及分装体系升级项目     74,863.97      28,385.39         2年
               总计                143,676.30      54,476.24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
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
目金额为 50,314.98 万元。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共计人民币 49,172.39 万元。
     二、新增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物流与分
装体系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无为有限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
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9430188000318759,
截止 2019 年 11 月 19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 IPO 募投项目
“物流及分装体系升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开户银行,丙方为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丁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为有限。

     1、丁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及丁方共同实施
的物流及分装体系升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2、甲、乙、丁叁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
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
作人员对丁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
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丁方和乙
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丁方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丁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曹宇、岑江华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
丁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丁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
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丁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
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丁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
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丁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
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
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丁方、乙
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丁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
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
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3
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在北京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应根据申请仲裁时有效的贸仲仲裁规
则进行。各方同意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

    11、本协议一式柒份,甲、乙、丙、丁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监会、 安徽省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三、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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