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海能实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8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以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
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
者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认真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
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的认真核查: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海能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 3000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海能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拟向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新沙支行贷款 3000 万元,公司为其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认真核查,2019 年半年度未发生
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均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许榕   刘星成   文敏




                                                      201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