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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能实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19-034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
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
通知》(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3、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
策。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
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
比较数据相应进行了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
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2)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两个行项目;

    (3)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
备”等行项目;
    2、利润表
    (1)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
失以“-”号填列)”;

    (2)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
失以“-”号填列)”;
    (3)在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
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列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不影响相关财务指标,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
总负债、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会计
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