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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能实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2019-12-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对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能实业”、“公司”)进行了 2019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刘顺明、孙洋
(三)协办人:许艺彬
(四)培训时间:2019 年 12 月 26 日
(五)培训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丽城科技工业园区 G 栋 2 楼
(六)培训人员:孙洋、贺湘南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与财务部相关
人员
(八)培训内容:
    上市公司治理、上市公司董监高职责、杜绝内幕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
关规定、减持新规等。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在人员、场地、组织等方面
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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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要求,对海
能实业进行了 2019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地
学习并进行了交流沟通。本次培训之中,海能实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人员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上市公司治理、上市公司董监高职责、
杜绝内幕交易及上市后买卖股票相关要求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同时,
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和参与培训的人员对公司日常运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促进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
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

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海能实业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
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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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顺明                 孙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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