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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唐源电气: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9-11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
司章程》作出了相应修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条款修订具体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成都唐源电气股 份有限 成都唐源电气股 份有限
                         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
                         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 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
                         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 监会”)批准,首次向社
                         向社会公众发行 人民币 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
                         普通股【】万股,于【】 股 1150 万股,于 2019 年
                         年【】月【】日在深圳证 8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所创业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万元。               4,598.2759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全部为普通股。           4,598.2759 万股,全部为
                                                  普通股。
第六十七条第二款         监事会自行召集 的股东 监事会自行召集 的股东
                         大会,由监事会 主席主 大会,由监事会 主席主
                         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 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监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事会副主席(如有)由半 监事会副主席(如有)主
                         数以上监事 共同推举的 持,监事会副主席(如有)
                         一名监事主持。           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
                                                  行职 务或未设置监 事会
                                                  副主席时,由半数以上监
                                                  事共 同推举的一名 监事
                                                  主持。

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
                        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   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
                        程的规定或者股 东大会    程的规定或者股 东大会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
                        票制。选举二名及以上董   票制。选举二名及以上董
                        事、监事,应当实行累积   事或者监事时,应当实行
                        投票制度。               累积投票制度。


                                   1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 选举或    董事由股东大会 选举或
                 更换,任期三年。         更换,任期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董事在任期 届满以    任。董事可在任期届满以
                 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   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
                 除其职务。               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 之日起    董事任期从就任 之日起
                 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应当依照 法律、行政法    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 或者其    董事可以由经理 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   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
                 兼任经理或者其 他高级    兼任经理或者其 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 事 以
                 计不得超过公司 董事总    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
                 数的 1/2。               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
                 董事会成员中可 以有公    事总数的 1/2。
                 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   董事会成员中可 以有公
                 职工代表由公司 职工通    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
                 过职工代表大会 民主选    职工代表由公司 职工通
                 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   过职工代表大会 民主选
                 会。                     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
                                          会。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 董事会    董事会召开临时 董事会
                 会议的通知方式 为:电    会议的通知方式为 : 电
                 话、传真、电邮、电子邮   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
                 件或者专人通知;通知时   专人通知等方式;通知时
                 限为:不少于召开临时董   限为:不少于召开临时董
                 事会会议前五日。情况紧   事会会议前五日。情况紧
                 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   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
                 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   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
                 过电话或者其他 口头方    过电话或者其他 口头方
                 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   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
                 人应当在会议上 做出说    人应当在会议上 做出说
                 明。                     明。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 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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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
                       委员会和薪酬与 考核委    委员 会成员全部由 董事
                       员会委员应为单数,并不   组成。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得少于三名,委员中应当   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
                       有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
                       并由独立董事担 任召集    应当 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应为会计专业人士。专门   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
                       委员会委员由董 事会选    会委员应为单数,并不得
                       举产生,工作制度由董事   少于三名,委员中独立董
                       会制定。根据实际需要,   事占 多数并由独立 董事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事会可设立其他 专门委    的召集人应为会 计专业
                       员会。                   人士。专门委员会委员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工作制
                                                度由董事会制定。根据实
                                                际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董事会可设立其他
                                                专门委员会。
第一百三十一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单位担任除 董事以    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
                       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   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担任公司的高级 管理人    不得担任公司的 高级管
                       员。                     理人员。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以中国证监 会指定    公司以中国证监 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 为刊登    的信息披露媒体 巨 潮 资
                       公司公告和其他 需要披    讯网 及证券时 报等 为刊
                       露信息的媒体。           登公司公告和其 他需要
                                                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二百零四条            本章程自公司首 次公开 本章程自公司 股 东 大会
                        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市之日起生效。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未作修改。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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