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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唐源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9-11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源电气”或“公
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唐源电气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现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
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
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事项。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公司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
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的保
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肖   建              冯   渊                 傅   江




                                       2019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