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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唐源电气: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9-1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唐源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7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50 万股股票(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1,150 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35.58 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917.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5,911.1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5,005.83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出具了“XYZH/2019CDA60289 号”
《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
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置换情况

    根据《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拟用于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与高端技术装备研发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在募
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
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1,456.78 万元,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1,456.7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    自有资金已投入    拟置换金额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资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万元)
     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
     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与
1                              18,016.83         18,016.83          1,456.78      1,456.78
     高端技术装备研发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
     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
2                              6,989.00           6,989.00                 -                -
     发中心建设项目
3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             -
           合计               35,005.83          35,005.83          1,456.78      1,456.78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了如下安排:“在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
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后,按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
入使用的自筹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全部项
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所履行的程序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456.78 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9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对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的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 1,456.78
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
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
项。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9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
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
监事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了
(XYZH/2019CDA60296)号《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止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
“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唐源电气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李学军




            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杨会斌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