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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唐源电气:关于诉讼事项及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2019-10-08  

						证券代码:300789               证券简称:唐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6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及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本公司、陈唐龙、佘朝富与成都国铁精工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铁精工”)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关于国铁精工提起
财产保全事项的《民事裁定书》及《执行裁定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诉讼事项及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国铁精工的诉讼事项以及公司银行账户因该诉讼事项被四川省成都市
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3 日、2019 年 9 月 6
日 、 2019 年 9 月 11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
003)、《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和《关于银行
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二、公司诉讼事项及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情况
     1、国铁精工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的财产在价值人民币
1 亿元范围内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及执行裁定情况
    公司收到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2019)川 01 民初 4807 号之一)裁定内容为:“对被申请人成
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在价值人民币 1 亿元范围内采取保全措施。案件
申请费 5000 元,由申请人成都国铁精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川 01 执保 439 号)
裁定内容为:“冻结被申请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工行成都武侯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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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行的账户(4402265409100039780)内的存款,冻结期限一年。以上财产的冻
结,限额 1 亿元。”
    2、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变更保全标的物的民事裁定及执
行裁定情况
    公司收到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2019)川 01 民初 4807 号之二)裁定内容为:“一、对成都唐
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中信银行成都东城根街支行(账号
8111001022300595176)上人民币 1 亿元的单位定期存款予以冻结。二、解除对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工行成都武侯科技园支行的账户
(4402265409100039780)内存款限额人民币 1 亿元的冻结。”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川 01 执保 439 号之
一)裁定内容为:“一、冻结被申请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成
都东城根街支行的账户(8111001022300595176)内 1 亿元的存款,冻结期限一
年。二、解除对被申请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工行成都武侯科技园支行
的账户(4402265409100039780)内 1 亿元存款的冻结。”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民事裁定书》及《执行裁定书》的相关裁定均已执行
完毕。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
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所使用的核心技术均系自主研发,未使用原告国铁精工
的专利;公司未销售过国铁精工拥有软件著作权的软件产品,也不存在将国铁精
工的软件著作权用于自己的产品进行生产销售的情形;陈唐龙及其他曾在国铁精
工任职的公司人员不存在违反竞业限制、保密义务、侵犯国铁精工及其关联方的
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情形。因此本公司认为,原告国铁精工所提诉讼缺乏事实
根据且夸大主张诉讼金额,涉嫌恶意诉讼。公司将积极应对,全力维护公司的合
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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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
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五、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1.11.5 的要求,公司基本账
户被冻结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进行了风险提示。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风险已经消除。公司目前提供担保的
银行存单及账户被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
及银行账户冻结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
定书》((2019)川 01 民初 4807 号之一)。
    2、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
定书》((2019)川 01 执保 439 号)。
    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
定书》((2019)川 01 民初 4807 号之二)。
    4、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
定书》((2019)川 01 执保 439 号之一)。
    特此公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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