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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仙乐健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18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作为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向全资子公司安

徽仙乐进行增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不涉及
关联交易。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安徽仙乐进行增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独立
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低风

险、流通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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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及公司子公
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理财产品以保
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我们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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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

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吕源)




                                 (吴静)




                                 (杨闰)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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