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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米奥兰特: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11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米奥兰特
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
度,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曹惠民            张振安


                                      余光胜
                                  2020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