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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声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0-03-16  

						证券代码:300805           证券简称:电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
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3

号)核准,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声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33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
10.20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1,766,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52,278,809.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9,487,190.13元。以上募集资
金已于2019年11月18日划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广东正中珠江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5038380592号《广
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募集资金
存放于为本次发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
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

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4)。
    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募投项目“体验营销服务升级扩容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增
  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天诺营销策

  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诺营销”)为募投项目“体验营销服务升级扩容建
  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天诺营销增
  资,同意天诺营销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下属支行平安银行广州中
  石化大厦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
  构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
  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近日,
  公司与天诺营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3月13日,募投项目“体验营销服务升级扩容建设项目”募集资

  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余额(元)

广东电声市场营   平安银行广州中                         体验营销服务升
                                    15411166688820                             122,576,592.30
销股份有限公司    石化大厦支行                          级扩容建设项目

广州市天诺营销   平安银行广州中                         体验营销服务升
                                    15005566881177                              60,000,000.00
策划有限公司      石化大厦支行                          级扩容建设项目

      注:1、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出具的《说明》:“平安银行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以

  下简称“中石化支行”)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州分行”)的下属支行,中石

  化支行经办具体业务,广州分行具有对外签署协议、合同文本的权限,特此说明。”

      2、上述账户余额为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0年3月13日的账户余额。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
       甲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称“甲方”)
       甲方1: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者“甲
  方1”
    甲方2:广州市天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天诺”或者“甲方2”)
    乙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二)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
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州天诺为上市公司子公司,上市公司与广州天诺共同实施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体验营销服务升级扩容建设项目”,上市公司负责督促并确保广州
天诺遵守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5005566881177,截至2020年3月10日,专户余额为6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

方“体验营销服务升级扩容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
    账户不通兑,不出售支票,不开通网银等增值服务,乙方凭甲方加盖印章
的划款凭证在柜台办理划款事宜。
    三、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甲方应当遵
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
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

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五、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花少军、黄小年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
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六、乙方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七、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
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
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八、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
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

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
效力。
    九、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
募集资金专户。甲方应尽快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应当自本协议终止之

日起一个月内与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丙方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并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公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拾份,甲乙丙各执贰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

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壹份,其余留甲方备用。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协
议签订后及时公告协议的主要内容。
    十二、联系方式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天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