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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迈科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2-17  

						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2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2 月 17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2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2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316 号 10 号楼 8 单元郑州天
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建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
称“股东”)共有 17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38,301,0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6.448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 38,297,48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435%。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6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4 人,代表股份 3,6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300,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6.111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8889%。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300,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6.111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8889%。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郭建国先生、石河子市大成瑞信股权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郭田甜女士回避表决,其持有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300,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6.1111%;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888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张冉、姚佳律师出席并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出具了《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
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