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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屹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2021-01-15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通新材”、“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
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0〕
3414 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屹通新材”,股票代码为“300930”。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500 万股,发
行价格为 13.11 元/股,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
值。

    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
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125.00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787.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712.50 万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 28.50%。

    根据《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
询价及推介公告》和《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0,768.49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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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
行股份 2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212.50 万股,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 48.50%;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287.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51.50%。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T+2 日)结
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
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2,099,272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58,621,455.92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25,728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337,294.08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2,875,00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68,791,250.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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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288,425 股,占网下发行总

量的 10.01%,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5%。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25,728 股,包销金额为 337,294.08 元,包

销比例为 0.10%。

    2021 年 1 月 15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网

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

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20262367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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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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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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