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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圣电气:关于第二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9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
全面了解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事项,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有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文件等
资料的认真负责审核后,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合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结
合公司自身的经营特点和发展情况持续改善和优化。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
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均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
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遗漏和
误导性陈述,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有
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拟订的 2022 年度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
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
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
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东回报的规定。有利于保
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履行了审议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据此,我们同意《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财务费
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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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远扬                    蒋关义                       郭宏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