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192 证券简称:泰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 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99,9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 (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泰祥股份 股票代码 30119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姜雪 叶磊 办公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经济开发区吉林路 258 号 湖北省十堰市经济开发区吉林路 258 号 传真 0719-8788070 0719-8788070 电话 0719-8306877-8999 0719-8780800-8300 电子信箱 jiang.xue@taixiangshiye.com ye.lei@taixiangshiye.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专注于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致力成长为符合国际一流标准的动力及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的全 球供应 商。公司产品主要为汽车发动机主轴承盖。发动机主轴承盖隶属于发动机缸体组件,用于与轴瓦相配合,装配在发 动机缸 体上,起到约束曲轴的主轴颈,使曲轴位置相对固定,只转动而不做其他运动的作用,是发动机上的关键零件之一。 公司自主研究发明了“球墨铸铁汽油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方法及应用该方法的铸造模具”、“汽车发动机连体 主轴承 盖的生产方法”和“一种主轴运转设备及其主轴运转检测机构”三项发明专利,并规模化地运用上述发明专利为全 球大众 品牌及其他知名品牌汽车和发动机制造企业提供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 公司为客户提供与发动机相配套的定制化产品,自 2005 年以来,公司经过不断的技术革新,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与核 心客户始终保持着同步研发的紧密合作关系。公司一方面不断提升工艺技术水平,持续提升铸造和机加工等主要工 艺的生 产和转化效率,提升产品品质的同时降低无效损耗;另一方面也通过不断研发,伴随着核心客户发动机型号的升级 换代同 步提供主轴承盖产品,始终与核心客户保持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公司是大众汽车的全球供应商和 A 级供应商,产品主要用于大众集团旗下大众、奥迪、斯柯达等品牌,覆盖 1.0-3.6 排量发动机,为大众集团 EA888 系列、EA211 系列、EA390 系列、EA897 系列汽油发动机以及 EA288 系列柴油发动机等提供 配套主轴承盖。在大众集团旗下企业中,公司客户包括大众汽车及其控股的匈牙利奥迪、斯柯达公司、巴西大众、 墨西哥 2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大众、印度大众等境外企业,也包括大众汽车在国内的合资企业,如大众一汽发动机、上汽大众、上海大众动力总 成等。 除大众品牌外,公司也成为了雷诺-日产-三菱联盟、宝马汽车、菲亚特、东风汽车、福田汽车等品牌的合格供应商 ,报告 期内对东风动力、福田汽车形成了销售收入。 多年来,公司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对主轴承盖的生产工艺进行持续研发和改进,使得公司掌握了主轴承盖的 核心铸 造技术和先进的机加工技术,在主轴承盖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并享有较高的声誉。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物资按照重要性分为 3 类,1 类主要包括生铁、废钢、球化剂、孕育剂和树脂等主要原材料;2 类包括机器 设备、刀辅具、工装夹具、切削油液等设备资产及辅助用具;3 类包括劳保用品等低值易耗品以及机械设备的备品备件。 (1)采购管理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流程分为供应商选择、采购实施、验收入库等三个主要阶段。公司制定了《合格供应商选择流程》、 《采购控制程序》以及《外部供方管理程序》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批准、采购控制、采购物资验收入库以及供 应商考 核管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公司采购部是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的执行部门,质量部和技术部在供应商调查与评定、 产品验 收等方面予以支持。 (2)供应商选择与评价 公司根据《合格供应商选择流程》选择供应商,从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供货及时性、供货价格、商业信誉等不 同维度 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试用样品,全部通过后确定为合格供应商。 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后,公司每月从产品质量、交货时间 和服务情况等方面每月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价。 具体流程如下: (3)采购方式 由于公司物资采购具有数量大、频率高的特点,一般采用“框架协议、分期供货”的采购模式。上年年底或当年 年初, 公司根据供应商等级、价格和运输条件情况,选择合适的物资供应商签订框架式的采购合同,约定采购物资品种、 价格或 价格确认方式、运输条款、交付条款、结算条款等。对于生铁、废钢等价格透明且波动较大的商品,一般每月末前 进行一 次比价,确定下月的采购价格。 公司采取“以产定购”的模式进行具体采购,公司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部门的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 ,并根 据采购计划通知供应商供货。供应商将货物送至公司后,由公司仓库部门员工负责清点数量、重量,双方签字确认 后验收 入库。公司财务人员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供应商结算付款。 3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2、生产模式 (1)生产流程 公司生产的产品为发动机主轴承盖,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同时通过 ERP 信息系统进行生产管理,主要流程如下: (2)质量检验及不合格品控制 公司依据 IATF16949:2016 质量体系要求以及客户特殊要求建立了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坚持采用过程质量管理, 使公司全员都参与到质量管理中,促进各项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持续稳定地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 公司在质量体系中建立了“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通过对各过程的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遏制,包括标识、记录、 评价、 隔离和处置,避免不合格产品被非预期使用。公司将不合格品控制的重点放在不合格品的尽早识别和隔离,以防止 其继续 产生和蔓延上,对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整体的产品质量上,公司严禁不合格品流入到客户处。而对于内部的质量 管理, 公司坚持“不接受/不制造/不流出不合格品”的原则,并将这一原则贯彻在基层生产一线。除此之外,公司也对不 合格品 后续分析和纠正预防制定了管理措施,以降低不合格率和减少质量成本。 3、销售模式 公司的客户为整车厂或发动机总成厂,均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 (1)获取新客户和新项目的方式 公司主要客户为整车厂或发动机总成厂。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产业已建立起成熟、完善的合格供应商选择 体系。 公司在开发新的整车厂时,除通过国际认可的零部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还需要按照客户各自建立的供应商选择 标准, 通过其对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工艺管理、过程控制、质量检测、成本控制、产能规划与产品产能匹配、安全生产及环 保状况 等环节的多轮综合考核后,方可进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录。 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公司市场部会及时关注客户发布的新项目。并按照如下新项目开发流程进行: 4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2)量产阶段的销售模式 在产品批量化生产和交付阶段,客户会通过其采购系统定期向公司发布未来一定时间段需求计划(采购订单),公司依 据需求计划,结合产成品库存、生产能力和运输时间,制定周发货计划并安排生产。公司根据周发货计划安排发货 ,发货 前由质量部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才允许交付给客户。 公司国内客户一般约定采用送货上门、客户自提或中转仓库暂存的交付方式。采用送货上门的,公司将货物送 至客户 指定地点后,双方在送货单据上签字确认;采用客户自提的,客户指定的运输单位到泰祥股份的产成品仓库提货, 双方在 送货单据上签字确认;公司应部分客户要求,将一定的安全库存量储存在距离客户较近的第三方中转仓库(仓库为 公司租 用)中,仓库根据客户需求安排配送。每月月末,公司通过客户的采购系统与客户进行对账。 公司国外客户一般采用 FOB 或 FCA 的形式进行销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 年末 总资产 605,312,696.54 597,077,159.69 1.38% 570,061,338.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70,123,397.22 568,227,801.95 0.33% 531,124,126.94 的净资产 2022 年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 年 营业收入 143,544,129.31 160,378,047.84 -10.50% 154,899,823.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1,845,595.27 70,403,675.01 -26.36% 70,392,914.77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54,137,015.76 61,494,431.18 -11.96% 65,567,401.38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53,513,347.60 73,216,136.01 -26.91% 68,834,213.78 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2 0.70 -25.71% 0.8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2 0.70 -25.71% 0.80 股) 5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9.18% 12.87% -3.69% 18.31% 率 (2 )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7,264,510.70 31,180,800.41 35,537,785.86 39,561,032.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3,485,302.63 15,512,423.56 14,480,754.47 8,367,114.61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2,382,719.45 12,141,481.36 14,019,780.88 15,593,034.07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2,154,649.86 8,617,582.39 -30,089,392.95 62,830,508.30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 持有特 报告期 告披露 别表决 报告期 末表决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日前一 权股份 末普通 权恢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10,678 个月末 10,918 0 0 的股东 0 股股东 的优先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普通股 总数 总数 股股东 数 股东总 (如 总数 数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 王世斌 53.90% 53,850,000.00 53,850,000.00 然人 境内自 姜雪 13.89% 13,875,000.00 13,875,000.00 然人 十堰众 境内非 远股权 国有法 5.56% 5,550,000.00 5,550,000.00 投资中 人 心 境内自 蒋在春 0.83% 825,000.00 825,000.00 然人 境内自 何华强 0.83% 825,000.00 825,000.00 然人 境内自 #张云 0.79% 786,650.00 0.00 然人 境内自 #李彦彦 0.35% 347,400.00 0.00 然人 境内自 陈敦杨 0.23% 234,200.00 0.00 然人 境内自 陈志忠 0.17% 172,000.00 0.00 然人 6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JPMORGA N CHASE BANK,NA 境外法 0.16% 158,415.00 0.00 TIONAL 人 ASSOCIA TION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上述股东中,股东王世斌和姜雪是夫妻关系;股东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务合伙人为王世斌。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 001)。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应志昂、程孟宜、应承洋、应承晔以及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江苏 宏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马科技”、“标的公司”)不少于 76.38%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最终收 购股权比例、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尚需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后确定。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 变更。 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十堰市 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 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3〕第 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 会同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就《问询函》中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分析 、核查 和回复,并对《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文件进行了补充修订,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等相关公告。 7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截至目前,公司正全力协调并配合各中介机构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 况,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