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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市金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公告2003-09-10  

						             深圳市金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公告

    根据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七日本公司第八届股东代表大会通过之方案,并经主管机关批准,现将本公司一九九二年度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年度股利:一九九二年度股利合计为10股送8股,另每股派发0.10元之现金股息。
    截止日期:一九九三年四月九日(星期五),于该日下午3时30分登记在册之股份(含该日买进之股份)可享有上述派发之股利。享有资格以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记录资料为准。
    股息领取:凡已办理金田股票托管手续之股东,可于一九九三年四月十二日后到托管证券商处打印红股,并于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后到开户银行领取现金股息。持有实物股票且已办理过户手续之股东,需持实物股票、身份证及证券帐户卡(代码卡)到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有关领取红股之手续。
    提请主意: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之股东请在截止时间(即四月九日下午3时30分)前到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因未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而导致权益受到损失者,责任自负。
    本次分红派息期间金田股票不停牌。
    本公司股票除权,除息交易日为一九九三年四月十二日。

                                   承董事局命
                                 秘书 严浩 谨
                               一九九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