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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浦发银行:关于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4-09-26  

						股票简称:浦发银行           股票代码:600000          编号:临 2014-04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给
予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租赁”)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46
亿元,授信到期日为 2016 年 8 月 31 日。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并
已由董事会审核批准。
    ● 该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上一
季度末资本净额 1%以上,或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商业银行与该关
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商业银行上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 5%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
    鉴于公司持有浦银租赁 61.02%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认定,浦银
租赁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对其授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公司对浦银租赁授信额度人民币 46 亿元,高于公司上一季度资本净额
(公司 2014 年第二季度末资本净额为人民币 2798.38 亿元)的 1%,属重大关联
交易。该笔关联交易在获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
后,提交 201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经董
事会审议核准,给予浦银租赁授信人民币 46 亿元,授信到期日为 2016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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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日。鉴于公司核定浦银租赁综合授信已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 修订)》规定予以披露。
    公司严格执行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的规定,
除同业借款和同业拆借两项同业资金融通业务以外,其余授信业务均提供抵押或
质押担保。
    二、关联方介绍
    浦银租赁系由公司与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共
同发起设立,经中国银监会核准于2012年4月成立,注册资本29.5亿元,注册地
为上海。目前公司持有其股份61.02%,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34%、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17%、上海龙华国际航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47%。
其法定代表人由公司副董事长陈辛担任。
    浦银租赁的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吸收非银行股东一年期(含)以
上定期存款;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
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
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以上关联交易的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同类信用等级非关联方同类授信的条件。
公司对其授信按照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公平、合理的市场利率收取利
息,不优于同期市场同业往来的基本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
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给予浦银租赁综合授信人民币 46 亿元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监
会等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交易公
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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