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北高: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0-02-26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2月26
日下午16:00在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长岭村长营高速12公里处
自然村华山厅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
实到6人,独立董事刘庆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陈守
东先生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第一届监事会3名监事列席了会
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推选张跃先生主持会议,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和认真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的议案》。
选举张跃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从即日起至2013
年2月26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2
二、《关于选举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
长的议案》。
选举韩增义先生、张杨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
从即日起至2013 年2 月26 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三、《关于聘任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张跃董事长提名,聘任韩增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从即
日起至2013年2月26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四、《关于聘任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韩增义总经理提名,聘任张继先生、齐军先生、王彦春
先生、张向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从即日起至2013 年2
月26 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五、《关于聘任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韩增义总经理提名,聘任齐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从
即日起至2013 年2 月26 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六、《关于聘任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张跃董事长提名,聘任张向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3
从即日起至2013 年2 月26 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
案》;
第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张跃、韩增义、张杨、王彦春、陈守东,张跃担任主任
提名委员会委员:韩增义、张杨、陈守东、刘庆久、冯兵,陈守东担任主
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跃、韩增义、陈守东、刘庆久、冯兵,陈守东
担任主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张杨、王彦春、陈守东、刘庆久、冯兵,陈守东担任主4
任;
以上人员任期从即日起至2013 年2 月26 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向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租赁
土地的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本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4 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4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向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租赁
房屋的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本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4 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4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设立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长平
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委托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吉林高速公路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及相关资料。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见附件。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2 月26 日5
附件: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聘用高管人员及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决定聘任韩增义先生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聘任张继先生、齐军先生、王彦春先生、张向东先生为副总经理,齐
军先生为财务总监、张向东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由即日
起至2013 年2 月26 日。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向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土
地的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向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房
屋的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
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根据《公司章程》
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基
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上述人选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
司高管人员的条件,其中董事会秘书人选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要求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
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6
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
易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于关联方发生的关
联交易事项确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
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 陈守东 刘庆久 冯兵
2010 年2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