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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白云机场:关于签订二号航站楼及GTC广告媒体建设经营合同的公告2017-05-26  

						证券代码: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17-028
债券代码:110035           债券简称:白云转债
转股代码:190035           转股简称:白云转股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二号航站楼
              及 GTC 广告媒体建设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号航站区管理

公司”)和德高广告(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高公司”)签署了

二号航站楼及 GTC(地面交通中心)广告媒体建设经营合同。

     德高公司为取得白云机场二号航站楼及 GTC 本次规划范围内的广告

资源使用权向二号区管理公司支付广告资源使用费,其构成:保底价+超

额提成。

     保底价:第一年保底价为首年广告资源使用费保底报价,以后随年增

长率逐年增长。

     超额提成:(年度销售额-对应年度提成基准数)*超额提成率

     (1)年度销售额 :销售白云机场二号航站楼及 GTC 广告资源的合同

总价中归属于当年度的部分。

                                     1
    (2)对应年度提成基准数:第一年提成基准数为 4.5 亿元,以后随

年增长率逐年增长。

    (3)超额提成率固定为 10%。

    第一年度广告资源使用费保底报价:人民币 36,000.00 万元

    第二年度广告资源使用费保底报价:人民币 38,160.00 万元

    第三年度广告资源使用费保底报价:人民币 40,449.60 万元

    第四年度广告资源使用费保底报价:人民币 42,876.60 万元

    第五年度广告资源使用费保底报价:人民币 45,449.20 万元

    年增长率:6%

 合同生效条件: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

    自 2018 年 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止(实际经营期起始以航

站楼正式启用时间为准)。经营期限内,德高公司广告运营品质较高,经

营效益情况良好,商业诚信记录良好,经二号航站区管理公司评估,广告

媒体使用期限可延长 3 年(叁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合同期内预计将给本公司带来不低于 20.29 亿的营业收入。具

体情况如下:
               期间                    收入金额(亿元)
   第一年度                                               3.60
   第二年度                                               3.82
   第三年度                                               4.04
   第四年度                                               4.29
   第五年度                                               4.54


                                  2
   合计                                                   20.29

 特别风险提示:

    (一)广告媒体使用期限是否延长存在不确定性。

    (1)如二号航站区管理公司在 5 年经营期内均未获得超额提成收益,

原则上二号航站区管理公司不与德高公司续签后 3 年的合同。

    (2)从第三个经营年度开始,经二号航站区管理公司考核,当德高

公司上年度实际销售总额小于本合同约定的德高公司上年度提成基准数,

则德高公司上年度的考核结果为不达标。

    自第三年经营年度开始,如德高公司连续 2 年的考核结果为不达标,

二号航站区管理公司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存在变更合同内容、全部解除合同或部分解除合同

的不确定性。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协议由二号航站区管理公司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选择合作方,二号

航站区管理公司根据自身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协议的签署和

生效无须经过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根据本合同建设、销售、运营和维护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及

GTC 规划范围内广告媒体,17 个类型,805 个媒体点位。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德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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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439 号 1106 室;

    法定代表人:黄汉钊;

    注册资本:美元 3280 万元;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提供相关广告

咨询服务;广告媒体设施的清洁维修服务;计算机软件研发、设计、制作,

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2、德高公司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2014-2016 年净利润分别为

0.56 亿元、0.58 亿元、0.91 亿元。(数据来源于德高公司审计报告)

    3、德高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4、德高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 12.24 亿元 ;资产净额 3.89 亿元; 营业收入 11.97 亿元;

净利润 0.91 亿元。(数据来源于德高公司审计报告)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金额、结算方式、履行期限等见本公告“重要提示内容”;

    (二)争议解决方式: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依法向二号航站

区管理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白云区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三)本合同于 2017 年 5 月在广州签署。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见本公告“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见本公告“重要提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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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上网公告附件

无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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