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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白云机场:关于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租赁的关联交易公告2020-03-25  

						证券代码: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0-008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租赁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无重大风险
             本次交易无关联人补偿承诺

     在议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本公司 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机场集团 指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物流公司 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资产置
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9-026 号《关于公司资产置换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集团公司将所持有的航合公司 100%的股权
以及铂尔曼酒店、澳斯特酒店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与航合公司
100%股权合称“置入资产”)与公司所持有的物流公司 51%的股权(以
下简称“置出资产”)进行资产置换。
    根据资产置换交易安排,物流公司将拥有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
有限公司航空物流服务分公司全部经营性资产及负债,机场集团将持
有物流公司 51%股权,公司将持有物流公司 49%股权。机场集团同意
自 2020 年 3 月 1 日开始,不再向上市公司收取物流公司使用土地对
应的土地租金。公司拟与集团公司签订《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对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土
地使用权租赁范围进行调整。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集团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持有本
公司股份 1,056,346,78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1.05%。上述补充合
同签订将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
同关联人之间租赁类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
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
(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集团公司: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 282 号;法定代表人:张
克俭;成立于 1993 年 3 月 11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伍亿元;公
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航空器起降服务;旅客过港服务;
安全检查服务;应急救援服务;航空地面服务;客货销售代理、航空
保险销售代理服务:飞机维修工程,保税物流业务,停车场、仓储、
物流配送、货邮处理、客货地面运输等服务;通用航空服务、航油设
施建设与运营,航空运输技术协作中介、航空信息咨询及航空运输业
务有关的其他服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次关联交易的类别为租入土地
     原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土地租赁面积调整如下:
     ①飞行区用地面积 3,979,533 平方米(5,969.3 亩,除 2007 年 8
月已签订租赁合同的飞行区土地以外的现有本公司在飞行区内的用
地,不含第三跑道用地);
     ②航站区用地面积 770,667 平方米(1,156 亩,不含第二航站楼
用地);
     ③工作区用地面积 250,582 平方米(375.87 亩)。
     2.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集团公司出租的相关土地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
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集团公司已就坐落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面积为 14,394,915
平方米(21592 亩)的国有土地,由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于
2006 年 11 月 15 日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穗府国用(2006)
第 1200022 号)。集团公司已拥有上述土地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用途为交通设施用地。
     (2)广东省国土厅已于 2013 年 8 月 1 日出具《广东省国土资源
厅关于核准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的函》
(粤国土资利用函〔2013〕1684 号》,同意集团公司对上述 14,394,915
平方米(21,592 亩)的国有土地可采用授权经营方式处置。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1)调整后,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面积为飞行区用地面
积 3,979,533 平方米;航站区用地面积 770,667 平方米;工作区用地
面积 250,582 平方米,上述用地面积合计 5,000,782 平方米。
     (2)用地租期到期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租金标准及确定
方式维持原协议不变(租金标准及确定方式见公司 2015 年《广州白
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白云机场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的
关联交易公告》(编号 2015-015)):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2019 年租金单价   2020 年至 2021 年租金确定方式
          (平方米)   (元/㎡月)
                                      参照 2007 年 8 月 5 日双方签订的白云机场跑道用地
 飞行区    3,979,533           1.04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确定,即,按公司上年起降
                                      服务收入年度同比增长率的 80% 调整。
 航站区      770,667           2.33   按上年度旅客吞吐量变动率的 50%调整
 工作区      250,582           3.19   按上年度旅客吞吐量变动率的 50%调整
  合计     5,000,782

    (3)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需增加或减少租赁土地时,参照当
年白云机场同区域、同用途土地租赁价格确定租金。
    (4)公司于每年 12 月 31 日前向集团公司支付租金。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在白云机场开展正常的航空运输生产
服务需要。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3 名
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六、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许汉忠先生、毕井双先生、饶品贵先生就以上关联
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1、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就该项议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同
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公司与关联方集团公司签署《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有利于确立法律关系、明确责任
范围,满足公司在白云机场生产经营及服务的需要。
    3、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
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4、本次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同意,并且关联董事在审议
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我
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