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股份: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2017-04-28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68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沧州渤海新区首创阿科凌新水源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15,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
一、委托贷款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九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沧州渤海新区首创阿科凌新水源有限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沧州渤海新区首创阿
科凌新水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首创”)提供委托贷款 15,000 万元人民币,
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上浮 10%,委托贷款
将用于沧州首创支付相应的建设款项,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委托贷款
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沧州首创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东疏港路与
港口纬六路交叉西南角;法定代表人:李学军;注册资本 12,750 万元人民币;经
营范围:从事海水淡化设施的开发、运营和维护以及海水淡化水的生产和销售(限
销售公司产品);公司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 80%股权,阿科凌
全球有限公司持有其 2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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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沧州首创经审计的总资产 11,070.43 万元,净资产
11,070.14 万元;2016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10.13 万元。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沧州首创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11,070.30 万元,净资
产 11,070.14 万元;2017 年 1-3 月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0 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沧州首创为公司下属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力。本次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
司的正常经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 310,509.93 万
元人民币,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7 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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