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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创股份:对外投资公告2018-06-30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枞阳县农村自来水并网 PPP 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次投资项目总规模 28 万吨/日,近期供水规模为
        13 万吨/日,预计总投资为人民币 127,773 万元。公司和中铁上海工程
        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拟
        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枞阳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枞阳首创水务有
        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 “项目公司”),
        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297 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25,411 万元,持股 89.8%;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28 万元,持股 0.1%;
        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28 万元,持股
        0.1%;枞阳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国有存量资产出资 2,830 万元,
        持股 10%。
        特别风险提示:水费回收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九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枞阳县农村自来水并网 PPP 项目的议案》,公司
将以 BOT(建设-运营-移交) 的方式投资枞阳县农村自来水并网 PPP 项目(以下
简称“本项目”或“项目”),项目设计总规模 28 万吨/日,近期供水规模为 13


                                   1
万吨/日,预计总投资为人民币 127,773 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
均指人民币元)。公司和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上海工
程局”)、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市政设计总院”)
组成的联合体拟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枞阳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项目
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
    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公司主要负责投融资、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中铁
上海工程局负责本项目施工等工作;合肥市政设计总院负责本项目设计等工作。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规模 28 万吨/日,近期供水规模为 13 万吨/日,主要建设内容为雨
坛水厂、汤沟水厂、老洲江北水厂三大供水网络工程范围内的新建给水工程(包
括取水工程、净水设施、输水管线、配水干管、配水支管、入户工程及加压泵站
等)及存量给水工程的改造。本项目合作期限为 3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
营期 28 年。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28,297 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 25,411 万元,持
股 89.8%;中铁上海工程局以现金出资 28 万元,持股 0.1%;合肥市政设计总院
以现金出资 28 万元,持股 0.1%;枞阳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国有存量资产
出资 2,830 万元,持股 10%。项目公司经营范围:自来水的生产、销售,供水管
网的建设和维护,供水工程的设计、安装,净水材料和水表的生产、销售等(最
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三、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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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长:李田华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湖滨东路 18 号
    (二)枞阳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鹏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控股股东:枞阳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62MA2NBBM79D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金山西路 47 号
    经营范围:全县圩、湖、水库除险加固;城市防洪、城乡供水、水源工程、
水利工程建设;农田治理、河道整治及水土保持;水利相关水土资源综合利用;
港口岸线资源、涉水旅游项目开发、投资、实施、经营管理。
    (三)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荣树森
    注册资本:230,000 万元
    控股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6528939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江场三路 278 号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通信工程,建筑装潢工程,建筑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物业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建材、机械设备的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
融租赁),机械设备维修(除特种设备),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
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质检技术服务。
    (四)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新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控股股东: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149050313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合肥市颍上路西、义井路南缤纷南国办公楼 16 层、17 层、18


                                      3
层
     经营范围:市政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
市隧道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风景园林工
程、建筑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节能评估工程的规划、设计、咨询、审图
业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由枞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甲方)和枞阳首创水务有限
责任公司(乙方)签署《枞阳县农村自来水并网 PPP 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项
目合同》),协议内容如下:
     1、经营权:甲方通过与乙方签订《项目合同》,将设计(含勘察、初步及施
工图设计等)、投融资、建 设、运营管理及维护本项目的运营管理权授予乙方。
如涉及特许经营权的,按特许经营管理规定执行。
     2、经营期:自项目开始商业运营日起至合作期限届满。
     3、项目规模:总规模 28 万吨/日,近期供水规模为 13 万吨/日。
     4、商业运行:项目公司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批复之日的次日,本项目自此进
入运营期。分期分批项目先期竣工验收的,分期分批项目竣工验收日的次日即进
入商业运行。
     5、出水水质:供水系统采用统一的供水水质,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中各项指标要求,其中,出厂水浊度≤0.5NTU。供水水质必须
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调价机制:初始供水价格为 2.6 元/吨。供水价格每三年调整一次,调价
公式中包含居民可支配收入、用户满意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调价因素。
     7、付费机制:本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的付费模式。
     8、绩效考核:本项目分别对建设期、运营期进行绩效考核。建设期对工程
质量、工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进行绩效考核。运营期则从规划建设、水质
管理、水厂运行与管理、管网运行与管理、供水服务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展开绩效
评价及考核。本项目每期可用性服务费及绩效服务款项的支付数额以全年绩效考
核等级确定,当年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支付比例按实际产销差进行扣减。
     9、期满移交:PPP 项目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应按照协议约定将项目设施(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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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项目设施正常运营所必须的各类项目设施、设备、各信息系统、维护手册等)
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10、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协议签署:由枞阳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甲方)和北京首创股份
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乙方)签署《枞阳县农村自来水并网 PPP 项目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
议》,协议内容如下:
    1、项目公司设立:本协议生效日后三十天内,在枞阳县注册设立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负责 PPP 项目合同项下的设计(含勘察、初步及施工图设计等)、投融
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业务。项目公司的名称及经营范围最终以公司登记机
关登记注册的为准。
    2、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注册资本为 28,297 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 25,411
万元,持股 89.8%;中铁上海工程局以现金出资 28 万元,持股 0.1%;合肥市政
设计总院以现金出资 28 万元,持股 0.1%;枞阳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国有
存量资产出资 2,830 万元,持股 10%。
    3、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公司委派或推荐 4 名
董事,甲方委派或推荐 1 名董事。董事长由公司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4、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甲方与公司分别委派 1 名,职工代表
1 名。
    5、管理机构:项目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 名(双方各提名 1 名)。
总经理由公司提名,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的权限和程序报批
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6、利润分配:项目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由股东按
照各自持有的实缴股权比例分配。
    7、合资经营期限:除本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或延期外,项目公司的经营期
限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项目公司经营期届满。
    8、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为农村自来水并网项目,农村饮用水是未来水务市场投资重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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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预测投资收益较好,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为公司在农村饮用水市场开拓一片
新的领域,也会为公司继续拓展新项目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水费回收风险:实际经营过程中,管网漏损率偏高及用户对自来水的商品意
识淡薄等问题可能造成水费回收率低的风险。
    解决方案:加强项目公司运营管理,定期检查管道漏水状况;创新收费模式,
制定方便、灵活的缴费渠道;提高供水服务质量,以优质的服务赢得用户支持;
加大用水知识及水费缴纳宣传,通过多种措施提高水费回收率。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9 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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