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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包钢股份:关于拟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2017-07-21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7-052
 债券代码:“122342”和“122369”             债券简称:“13 包钢 03”和“13 包钢 0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
2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非公开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
构,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推动公司加快产业升级及转型发展,提升公司
发展的综合竞争力,公司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和资本市场现状,拟向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
50亿元)。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
行。
    3、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
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
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为固定利
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
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或补充营运资金。
   6、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在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
册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二、有关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
具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
具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
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
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
模)、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等与本次非公
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3、制定、签署、执行、修改与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
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非公开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5、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
否继续开展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7、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在前述各项事宜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授
权人士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
有关的事务。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的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方
可实施。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非公开定
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申请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
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定向债
务融资工具的申请发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