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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包钢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2017-07-22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 600010)




           2017 年 7 月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1、现场股东大会
    会议时间:2017 年 8 月 14 日 15 点整
    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会议室
    2、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8 月 14 日
                       至 2017 年 8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股东大会与会人员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
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10         包钢股份   2017/8/7
    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 公司聘请的律师。
    3. 其他人员
四、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2—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提案
   3.00、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提案
   3.01 发行规模
   3.0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03 债券期限及品种
   3.04 债券利率
   3.05 担保安排
   3.06 募集资金用途
   3.07 发行方式
   3.08 回售条款
   3.09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3.10 承销方式
   3.11 挂牌转让场所
   3.12 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3.13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提案
   5、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提案
   6、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提案
   7、关于发行境外债券的提案
   8、关于与包钢(集团)公司签署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9、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六、会议议程
   1、主持人介绍股东参会情况。
   2、主持人主持审议提案。
   3、股东提问和发言。
   4、股东投票表决和投票统计。
                                 —3—
5、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6、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7、公司董事和高管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8、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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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股份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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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2,560,737,6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4 股。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5,585,032,648 股,
注册资本亦相应增加至 45,585,032,648 元。根据该股本及注册资本
的变动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章程原条款内容                         章程修正后条款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560,737,606 元。                          45,585,032,648 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总股本 32,560,737,606 股,全部 总股本 45,585,032,648 股,全部
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5—
*****************************
包钢股份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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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提案


     为推动公司加快产业升级及转型发展,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提高
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对照《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规章的要求,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
定,具备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可以发行私募公
司债券。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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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股份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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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提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推动公司加快产业升级及转型发展,提升公司发展的综合竞争力,公
司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和资本市场现状,拟向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合格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按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范要求,公
司董事会制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
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
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期
限及品种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
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予以披露。
     四、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
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
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
兑付一起支付。
     五、担保安排
                                         —7—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
构,补充流动资金等合法合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
情况确定。
    七、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和发
行规模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
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八、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
况确定。
    九、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
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十、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
    十一、挂牌转让场所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
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挂牌转让。
    十二、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8—
    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
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
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三、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如果公司在授权
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
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本提案内容需逐项审议通过。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9—
*****************************
包钢股份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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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提案


各位董事: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本次公司债
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的安排,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
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
行规模)、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臵回售或赎回条款以及
设臵的具体内容、是否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含
权条款以及设臵的具体内容、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包括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
保障措施)、是否向股东配售及向股东配售的具体安排、挂牌转让地点等
与本次非公开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协助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申
报、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事宜;开展本次非公开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



                                             —10—
行、挂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
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非公开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
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根
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挂牌转让、
还本付息事宜。
    4、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
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
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6、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
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前述各项事宜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授权人
士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有关的事务。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1—
*****************************
包钢股份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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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提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推动公司加快产业升级及转型发展,提升公司发展的综合竞争力,公
司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和资本市场现状,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
(含 50 亿元)。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
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为
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
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或补充营运资金。
     6、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在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注册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12—
    二、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
融资工具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
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
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
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
规模)、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等与本次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3、制定、签署、执行、修改与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
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非公
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5、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是否继续开展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前述各项事宜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
授权人士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
具发行有关的事务。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3—
*****************************
包钢股份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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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提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推动公司加快产业升级及转型发展,提升公司发展的综合竞争力,公
司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和资本市场现状,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
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中期票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
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具体期
限及品种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
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中予以披露。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偿还借款、
                                         —14—
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投资等合法合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
时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在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可以采
取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和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
确定。
    7、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
除外)
    8、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中期票据。
    二、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
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部
门报批,确定具体发行总额、发行期次、发行时间、发行条款、债券
期限、债券利率区间等;
    2、在授权范围内,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
议和文件;
    3、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发行条款进行适当的调整;
    4、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所有中介机构;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授权期限自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提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5—
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前述各项事宜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
授权人士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事
务。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6—
*****************************
包钢股份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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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关于发行境外债券的提案


     根据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目前
的资金需求状况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
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 号)的有关规定,结
合发行境外债券的可行性,我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本次境外发行债
券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拟发行额度:不超过 5 亿美元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境外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
     4、拟发行债券期限:3—5 年
     5、债券拟上市地点:香港或新加坡
     6、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符合国家发改委、外管局等有关部门
规定的公司的项目投资,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本次债券发行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备案情况,拟定于 2017 年内完成。
     二、授权事宜
     为顺利推进本公司境外发行债券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
全权办理本次境外发行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
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本次境外发行债券
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和调整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
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
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公募或私募等)、评级安
排、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是否设臵回售条款和赎回条
                                         —17—
款、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
本次境外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的申报及上
市相关事宜;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制定、审议、修改、批准与本次境
外债券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条件及条款、发
行通函、认购协议、信托协议、代理人协议等),并办理本次境外债
券的相关申报、备案、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境外债券上市事宜;
    5、如监管部门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
门的意见对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
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6、办理与本次境外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在前述各项事宜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
授权人士李德刚、白玉檀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与本次境外债券
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事务,李德刚或白玉檀均有权签署关于本次境外债
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交易文件。
    附件 1: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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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公司发行境外债券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发行海外债券的必要性
    1、成本较低。在境外发债的融资成本通常要低于境内。目前欧
洲央行、日本央行、瑞士央行、瑞典央行等全球多国央行已经采用负
利率来刺激经济增长,因此国际市场美元资金成本较低。
    2、资金稳定。近些年中国政府逐渐放松境外证券发行管制,从
2015 年境外发债由审批制改为注册制,到外管局新规允许发债所得
直接汇兑回境内,这一系列政策有效降低了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
业境外直接发行债券的难度和成本,对地方国有企业境外发债有直接
的催化作用。而且境外资本市场法制相对健全,对企业形成稳定的融
资来源有明显的好处。
    3、使用灵活。境外债募集资金用途限制较少,可以作为基础设
施建设项目的自有资金使用,也可以用于归还前期银行贷款、释放抵
质押资产,增强企业的再融资能力。
    二、发行境外债券的可行性
    1、宏观政策支持
    2015 年 9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
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 号,
以下简称“2044 号文”),要求将境内企业和境内企业控制的境外
子公司境外举借外债由审批制改为事前备案制,发行人可在备案有效
期内根据取得的额度一次或分期发行。2044 号文的发布,解决了此
前企业发行外债审批程序复杂、耗时长,且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的问
题。
    2、发行方式灵活
    经向有关金融机构了解,境外债券可采取境内母公司直接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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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子公司采取银行备用信用证增信,境内母公司提供担保或境内母
公司提供维好协议等不同方式发行,我公司可综合考虑资金成本、项
目周期、资金回流需求等因素选择最佳方案。
    3、发行人资质良好
    我公司符合 2044 号文规定的发行境外债券的基本条件:信用记
录良好;治理结构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偿债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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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钢股份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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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关于与包钢(集团)公司签署
                       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根据公司资金需要,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公司拟向关联方包
钢(集团)公司借款,并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资金占用利息。
     一、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双方在公平、自愿、有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包钢(集团)公司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行安排资
金使用计划,由公司支付包钢(集团)公司利息。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为了进一步支持包钢股份改善产品结构,加快推进转型升级的需
要,解决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由包钢(集团)公司向公
司提供资金支持。
     三、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栓师
     注册资本:1,477,576.302 万元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区
     经营范围:钢铁制品,稀土产品,普通机械制造与加工,冶金机
械设备及检修,安装;冶金、旅游业行业的投资;承包境外冶金行业
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
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铁矿石、石灰石采选;黑
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水泥生产(仅分支机构);钢铁产品、稀土
产品、白灰产品的销售;群众文化活动;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技术推

                                         —21—
广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除外);煤炭开采和
洗选业;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包钢(集团)公司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供资金支持,公司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行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2、利息计算期限。资金使用利息计算期限从 2017 年 7 月 1 日起,
至包钢(集团)公司收到公司偿还全部占用资金止。
    3、利率约定及利息支付。包钢股份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
资金占用利息。资金使用利息于每季末公司收到包钢(集团)公司开
具利息发票时支付。
    4、使用资金偿还
    经双方协商同意,公司应于资金状况改善后偿还资金,或依据双
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期限偿还。
    资金使用协议见附件 2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2—
附件 2
                       资金使用协议
    甲方: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是甲
方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的控股子
公司。根据包钢集团的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支持包钢股份改善产品
结构,加快推进转型升级的需要,解决包钢股份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
金需求,由包钢(集团)公司向包钢股份提供资金支持,经甲乙方协
商一致,在公平、自愿、有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向其提供资金支持,乙方根据生产
经营需要自行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二、利息计算期限
    本协议资金使用利息计算期限从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至甲方收
到乙方偿还全部占用资金止。
    三、利率约定及利息支付
    本协议乙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及使用资金的月度平均余额
计付资金使用利息,资金使用利息于每季末乙方收到甲方开具利息发
票时支付。
    四、使用资金偿还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应于资金状况改善后偿还资金,或依据双
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期限偿还。
    五、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23—
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共同签
署。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24—
*****************************
包钢股份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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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郑东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
务,公司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程名望先生为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审核程名望先生的相关资料认为,
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程名望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要求的独立性。程名望先
生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程名望先生已承诺在本次提名
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
     程名望先生简历附后。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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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名望先生简历
    程名望,男,1975 年生,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美国罗格斯大
学博士后。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校学术委员会
委员。知名青年经济学家,中国 30 人经济闭门论坛成员之一。东方学
者(上海市特聘教授)、曙光学者、浦江人才;MBA、MPA 主讲教授。兼
任北京某私募基金首席经济学家,以及多家管理咨询机构的首席咨询顾
问或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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