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董监高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2018-07-17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8-07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部分董监高计划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320 万元。其中:公司董事长李德刚先生,董事王胜平先生、石凯
先生、刘振刚先生,董事、总经理李晓先生,董事张小平先生、翟金杰先生,董事、
董事会秘书白宝生先生,副总经理邹彦春先生、郝志忠先生、成永久先生、于长志先
生,财务总监周远平先生各自增持公司股份 20 万元;董事宋龙堂先生,监事邢立广先
生、张卫江先生、齐宏涛先生、郎吉龙先生、陈桂荣女士各自增持公司股份 10 万元。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截至 2018 年 7 月 13 日,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
160.8 万元,占总计划的 50.25%。
● 不存在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李德刚先生,董事王胜平先生、石凯先生、刘振刚
先生,董事、总经理李晓先生,董事张小平先生、宋龙堂先生、翟金杰先生,董事、
董事会秘书白宝生先生,监事邢立广先生、张卫江先生、齐宏涛先生、郎吉龙先生、
陈桂荣女士,副总经理邹彦春先生、郝志忠先生、成永久先生、于长志先生,财务总
监周远平先生。
(二)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姓 名 职 务 已持有数量(股) 已持有的比例(%)
李德刚 公司董事长 0 0
王胜平 公司董事 0 0
石 凯 公司董事 0 0
刘振刚 公司董事 0 0
李 晓 公司董事、总经理 0 0
张小平 公司董事 0 0
宋龙堂 公司董事 0 0
翟金杰 公司董事 0 0
公司董事、董事会
白宝生 0 0
秘书
邢立广 公司监事 0 0
张卫江 公司监事 0 0
齐宏涛 公司监事 0 0
郎吉龙 公司监事 0 0
陈桂荣 公司监事 0 0
邹彦春 公司副总经理 0 0
郝志忠 公司副总经理 0 0
成永久 公司副总经理 0 0
于长志 公司副总经理 0 0
周远平 公司财务总监 0 0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
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公司董事长李德刚先生,董事王胜平先生、石凯
先生、刘振刚先生,董事、总经理李晓先生,董事张小平先生、翟金杰先生,董事、
董事会秘书白宝生先生,副总经理邹彦春先生、郝志忠先生、成永久先生、于长志先
生,财务总监周远平先生各自增持公司股份 20 万元;董事宋龙堂先生,监事张卫江先
生、齐宏涛先生、邢立广先生、郎吉龙先生、陈桂荣女士各自增持公司股份 10 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
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18 年 5 月 24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
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 2018 年 7 月 13 日,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 160.8
万元,占总计划的 50.25%。具体如下:
增持平
本次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姓 名 职 务 均价格
(股) (元)
(元/股)
李德刚 公司董事长 0 0 0
王胜平 公司董事 119,000 1.6850 200,515
石 凯 公司董事 64,200 1.5200 97,584
刘振刚 公司董事 0 0 0
李 晓 公司董事、总经理 145,500 1.5500 225,525
张小平 公司董事 70,700 1.5300 108,171
宋龙堂 公司董事 0 0 0
翟金杰 公司董事 118,600 1.7000 201,620
公司董事、董事会
白宝生 80,700 1.5000 121,050
秘书
邢立广 公司监事 65,100 1.5600 101,556
张卫江 公司监事 20,000 1.5300 30,600
齐宏涛 公司监事 58,900 1.7000 100,130
郎吉龙 公司监事 65,000 1.5400 100,100
陈桂荣 公司监事 0 0 0
邹彦春 公司副总经理 0 0 0
郝志忠 公司副总经理 162,900 1.4800 241,092
成永久 公司副总经理 0 0 0
于长志 公司副总经理 0 0 0
周远平 公司财务总监 50,700 1.5800 80,106
合计 1,021,300 1,608,049
五、其他说明
(一)尚未完成增持的董监高将择机于计划期限内前完成增持计划。
(二)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董监高承诺:本次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每 10 股派发红利 0.05
元,2018 年 7 月 11 日收盘价为 1.51 元,除息后为 1.51 元。由于派发红利未对股价造
成影响,增持计划按照原计划进行。
(五)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增持主体将发布增
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六)增持期限届满仍未达到计划最低增持额的,增持主体将公告说明原因。
(七)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
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