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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包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包钢集团签署债转股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8-120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包钢集团签署债转股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包钢股
  份”)的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
  钢集团”)本次签订的仅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的具体内容、项目

  进度与实施效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此次实施债转股涉及标的企业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内蒙古
 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发布的《包钢股份关于债转股相关事宜的公告》(编号:(临)
 2018-095))。
      ●本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在后续具体合作项目确定且相关合同签订落实前,不
 会对本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包钢集团的通知:为响应国

 家政策导向,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经营发展的具体情况,本
 着发展、共赢、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优势,优势互补,
 共同开展债转股业务合作,包钢集团于2018 年12月27日与包钢集团
及包钢股份的债权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债权银
行债转股框架协议》,与内蒙古蒙诚雷石转型升级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广东互联家控股有限公司深圳金砖先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金

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债转股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上述6
家债权银行和3家机构以下统称“合作方”;上述签署的协议以下统
称“框架协议”)。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因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仅系包钢集团与合作方签署的战略性、框
架性约定,不涉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本公司将根据具
体合作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合作事项
    1、在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合作方内部规
章制度的前提下,与包钢集团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合作,并在资金
使用价格方面给予包钢集团便利。

    2、各方职责。合作方牵头负责和合作方参与方就债转股实施方
案达成一致并配合实施和安排实施支持债转股的相关事宜;包钢集团
负责与包钢集团管理机构(如需)、包钢集团股东及包钢集团所属机
构就债转股实施方案达成一致并配合实施。
    3、业务合作。合作方发挥综合金融服务优势,结合包钢集团需
求,为包钢集团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

    (二)具体实施方案
    本次实施债转股实际金额根据合作方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本次实施债转股标的企业,为包钢集团上市公司包钢股份旗下优

质资产稀土钢项目剥离成立的新公司,债转股具体操作模式待尽职调
查完成后根据尽调结果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债转股价格由双方在符
合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友好协商确定。

    合作方及合作方参与方将通过包钢集团所属机构协商投资期内
的业绩承诺及分红比例。
    债转股方案须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尽职调查结果、商

业安排、法律可行性等,由双方最终协商确定,并以各债权银行最终
审批结果为准。
    (三)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双方未签
订任何具体合作协议的,该框架协议终止。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所指实施债转股标的企业,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内蒙
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10月19
日发布的《包钢股份关于债转股相关事宜的公告》(编号:(临)
2018-095))。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希望通过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

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
势,采取多种模式进行市场化债转股业务合作,以利于降低公司负债
压力,优化融资结构和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增强资本实力,
加快公司转型升级。
    四、重大风险提示
    框架协议系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有关具体合作

项目亦存在不确定性、仍需双方进一步协商,且待双方今后签署具体
交易合同,并按照所签署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实际落实和执行;在后续
具体合作项目确定且相关合同签订落实前,不会对本公司的整体经营

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