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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能国际:关联交易进展公告2015-11-26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15-049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1日发布了《华
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关联交易公告》”),内容关于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滇东能源”)、云南滇东雨汪能源
有限公司(“滇东雨汪”)及控股子公司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罗源湾海
港”)拟分别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天成租赁公司”)开展融资性售后
回租业务,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合称“本
次交易”)。
       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及关联交易公告的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
于2015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联交易公告》。


二、     关联交易进展


    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已对本次交易中滇东能
源、滇东雨汪、罗源湾海港拟分别与天成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
主要商业安排进行了相应的介绍。2015年11月25日,滇东能源、滇东雨汪、罗源
湾海港分别与天成租赁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相关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滇东能源与天成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1.   租赁标的物:锅炉、汽轮机等部分设备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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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3.   租赁期限:5 年,自起租日(天成租赁公司向滇东能源计收租金的起始
     日)起算,概算起租日为 2016 年 1 月 15 日。
4.   融资金额:人民币 11 亿元。
5.   综合成本/租赁利率:合同生效时中国人民银行 5 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
     率下浮 7%,若遇租赁期限内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合同项下的租
     金进行同方向、同比例的调整。
6.   租赁手续费或保证金:无。
7.   租金及支付方式:概算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9 亿元,实际租金以《实
     际租金支付表》和《租金支付通知书》为准。自第一次投放租赁成本和
     第二次投放租赁成本起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等额本金加相关租赁利
     息),分别支付 20 期。
8.   留购价款:人民币 1 元。
9.   合同生效条件及时间:合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
     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滇东雨汪与天成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1.   租赁标的物:锅炉、汽轮机、机凝汽器、引风机等部分设备资产。
2.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3.   租赁期限:5 年,自起租日(天成租赁公司向滇东雨汪计收租金的起始
     日)起算,概算起租日为 2016 年 1 月 15 日。
4.   融资金额:人民币 15 亿元。
5.   综合成本/租赁利率:合同生效时中国人民银行 5 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
     率下浮 7%,若遇租赁期限内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合同项下的租
     金进行同方向、同比例的调整。
6.   租赁手续费或保证金:无。
7.   租金及支付方式:概算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17.76 亿元,实际租金以《实
     际租金支付表》和《租金支付通知书》为准。自第一次投放租赁成本和
     第二次投放租赁成本起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等额本金加相关租赁利
     息),分别支付 20 期。
8.   留购价款:人民币 1 元。
9.   合同生效条件及时间:合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
     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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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罗源湾海港与天成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1.   租赁标的物:部分装卸设备等资产。
   2.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3.   租赁期限:5 年,自起租日(天成租赁公司向罗源湾海港计收租金的起
        始日)起算,概算起租日为 2016 年 1 月 15 日。
   4.   融资金额:人民币 2.7 亿元。
   5.   综合成本/租赁利率:合同生效时中国人民银行 5 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
        率下浮 7%,若遇租赁期限内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合同项下的租
        金进行同方向、同比例的调整。
   6.   租赁手续费或保证金:无。
   7.   租金及支付方式:概算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3.07 亿元,实际租金以《实际
        租金支付表》和《租金支付通知书》为准。自起租日起每三个月支付一
        次租金(等额本金加相关租赁利息),共支付 20 期。
   8.   留购价款:人民币 1 元。
   9.   合同生效条件及时间:合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
        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以上合同主要条款符合本公司2015年10月20日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介绍
的主要商业安排,与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内容
实质一致。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滇东能源与天成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合同》;
    2、滇东雨汪与天成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合同》;
    3、罗源湾海港与天成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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