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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能国际: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13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18-006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或“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2月8日以书
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向天成租赁增资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向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天成租赁”)
进行增资(“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天成租赁的持股比例仍保持20%
不变。
    2、同意公司与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
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能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天成租
赁签署《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及股权变更协议》(“《增资协议》”),授
权公司董事刘国跃先生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对《增资协议》
进行非实质性修改,并在与相关各方达成一致后,代表公司签署《增资协议》及相关文
件。
    3、同意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并授权
公司董事刘国跃先生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对该关联交易公告
进行非实质性修改,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增资协议》是按下列原则签订的:(1)按一
般商业条款(即按公平磋商基准或不逊于公司能够获得的来自独立第三者之条款);(2)
按公平合理的条款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和(3)属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
程。
    本议案相关《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登载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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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股份上市地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曹培玺、刘国跃、范夏夏、黄坚、
王永祥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表示同意,并发
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以上决议于2018年2月12日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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