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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能国际: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8-12-12  

						     证券代码:600011       证券简称: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2018-078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人民币5.97亿元,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
要求。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96 号)核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向 7 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97,709,919 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59,999,969.45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等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3,245,329,969.59 元。截至 2018 年 10 月 10 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
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800388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经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广东谢岗燃机项目(800MW)                   360,000.00         72,000.00
 2      江苏大丰海上风电项目(300MW)               564,815.00        248,227.23
 3      河南渑池凤凰山风电项目(100MW)              85,381.85         17,076.37
 4      安徽龙池风电项目(100MW)                    85,622.00         17,124.40
 5      海南洋浦热电项目(700MW)                   401,300.00         72,234.00
 6      江西瑞金二期火电项目(2000MW)              719,000.00         73,338.00
                 合计                             2,216,118.85        500,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
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
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以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
根据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自
2017 年 3 月 27 日董事会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广东谢岗燃机项目(800MW)、江苏大丰海上风电项目
(300MW)、河南渑池凤凰山风电项目(100MW)、安徽龙池风电项目(100MW)
四个项目中的资金共计 59,700.00 万元。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
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
项目的具体投资额进行调整。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方式的议案》,
该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方式的公
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9,700.0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广东谢岗燃机项目
(800MW)、江苏大丰海上风电项目(300MW)、河南渑池凤凰山风电项目
(100MW)、安徽龙池风电项目(100MW)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2
                                                                   自 2017 年
                                                                   3 月 27 日
                                     原计划募集     拟调整募集     至 2018 年
                                                                              募集资金置
序                                   资金投资总     资金投资总     9 月 30 日
               项目名称                                                         换金额
号                                       额             额         止以自筹
                                                                              (万元)
                                     (万元)         (万元)     资金预先
                                                                   投入的金
                                                                   额(万元)
1    广东谢岗燃机项目(800MW)         72,000.00     104,000.00     21,500.00     21,500.00
     江苏大丰海上风电项目
2                                     248,227.23     174,231.84     17,000.00     17,000.00
     (300MW)
     河南渑池凤凰山风电项目
3                                      17,076.37      24,614.56      9,200.00      9,200.00
     (100MW)
4    安徽龙池风电项目(100MW)         17,124.40      21,686.60     12,000.00     12,000.00
5    海南洋浦热电项目(700MW)         72,234.00         不适用      7,652.59         不适用
     江西瑞金二期火电项目
6                                      73,338.00         不适用      2,300.00         不适用
     (2000MW)
               合计                   500,000.00     324,533.00    69,652.59      59,700.00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 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1801118 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9,700.00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3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改
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9,700.00 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9,700.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
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师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编制,并在所
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能国际自 2017 年 3 月 27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止期间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查阅了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投入自筹资金的信息披露文
件、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
振专字第 1801118 号)、董事会及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文件,对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经
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4
    1、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
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与募投项目
的实施计划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华能国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对华能国际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
威华振专字第 1801118 号);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目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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