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 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且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情形。 2、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江一帆、姜军、刘浩 2019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