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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夏银行:关联交易公告2018-03-17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18-02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 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1、本公司董事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同意核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授信额度 240 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
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 1 年,并按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2、本公司董事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同意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授信额度 240 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
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 1 年,并按规定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公司董事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同意核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授信额度 240 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
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 1 年,并按规定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公司董事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同意核定云南合和(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授信额度 30 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
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 1 年。
    5、本公司董事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同意核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授信额度 120 亿元人民币(本外币合计),授信有效期 1 年,并按
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
●关联交易影响:


                                   1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正常银行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
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授信
额度的议案》,同意核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授信额度 240
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授信有效期 1 年。因该额度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按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25.9993 亿股股份,
持股比例 20.28%,是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
    2017 年,本公司给予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原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
联交易授信额度 177 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
存单和国债金额)。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首钢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实际用信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2、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关联交易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企业关联交易授信额度 240 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
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 1 年。因该额度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按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25.6326 亿股股份,持股比例 19.99%,是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关
联交易。
    2017 年,本公司给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
易授信额度 177 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

                                     2
和国债金额)。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实际用信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3、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关联交易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核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企业关联交易授信额度 240 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
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 1 年。因该额度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按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23.3855 亿股股份,持股比例 18.24%,是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关
联交易。
    2017 年,本公司给予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
易授信额度 177 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
和国债金额)。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国网英大国际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实际用信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4、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
联交易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核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
业关联交易授信额度 30 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
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 1 年。因该额度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以上,在 5%以下,由本公司董事会审批,不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5.6085
亿股股份,持股比例 4.37%,在本公司董事会中拥有董事席位,对本公司构成重
大影响,是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
    2017 年,本公司给予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
易授信额度 30 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

                                    3
和国债金额)。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云南合和(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实际用信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5、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授信的议案》,
同意核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授信额度 120 亿元人民币(本外币合
计),授信有效期 1 年,业务品种为资金融出类业务、资金交易类业务、贸易融
资类业务、同业担保类业务,以上各项业务之间额度共用,业务开展须符合监管
部门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信用方式(其中资金融出类业务、
贸易融资类业务项下贷款类业务不得为信用方式,须提供有效担保)。因该额度
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按规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 82%,
对其构成控制,是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
    2017 年,本公司给予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授信额度 70 亿元人民
币。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实际用信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1、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注册地在中国北京,法定代表人为靳
伟,注册资本 287.55 亿元,该公司以钢铁为主业,兼营采矿、机械、电子、建
筑、房地产、服务业、海外贸易等多种行业,股东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截至 2016 年末,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为 4461.09 亿元,总负债为
3255.36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1205.73 亿元;营业收入为 1348.71 亿元,净利润
为-12.46 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为 1557.14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 37.28 亿元。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其合并总资产为 4663.64 亿元,总
负债为 3478.38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1185.26 亿元;营业收入为 1326.19 亿元,
净利润为 4.91 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为 1606.57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为 33.15 亿元。

                                    4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注册地在中国北京,法
定代表人为吴焰,注册资本 148.29 亿元,主营业务为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企业
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
保险、船舶保险、农业保险、保证保险等人民币及外币保险业务,与上述业务相
关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和资金运用业务,控股股东为中国人
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
并总资产为 4759.49 亿元,总负债为 3566.37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1193.12 亿元;
总保费收入为 3111.60 亿元,净利润为 180.21 亿元。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其合
并总资产 5310.92 亿元,总负债为 4033.93 亿元,所有者权益 1276.99 亿元;实
现总保费收入 1796.83 亿元,净利润 120.83 亿元。
    3、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注册地在中国北京,法
定代表人为辛绪武,注册资本 190 亿元,主营业务为投资与资产经营管理,资产
托管,为企业重组、并购、战略配售、创业投资提供服务,投资咨询,投资顾问
等,业务范围涵盖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四大板块,股东为国家电网公司。
截至 2016 年末,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 1398.82 亿元,总
负债 472.10 亿元,所有者权益 926.72 亿元;营业收入 119.61 亿元,净利润 89.31
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 367.60 亿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31.61 亿元。
    4、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注册地在中国玉溪,法
定代表人李剑波,注册资本 60 亿元,主营业务为负责云南省卷烟工业系统所属
非烟多元化企业及股权的经营管理,包括烟草配套产业、公路和加油站等基础产
业、酒店地产、运输贸易、其他等五大业务板块,控股股东为红塔烟草(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16 年末,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为
1514.86 亿元,总负债为 646.14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868.72 亿元,资产负债率
42.65%;营业收入为 58.55 亿元,净利润为 36.16 亿元。截至 2017 年 9 月末,
其合并总资产 1578.91 亿元,总负债 713.54 亿元,所有者权益 865.37 亿元,资
产负债率 45.19%;实现营业收入 43.20 亿元,净利润 38.39 亿元。
    5、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银行系租赁公司,注册地在中国昆明,法定
代表人任永光,注册资本 60 亿元,股东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82%,昆
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8%,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
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
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

                                     5
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 2017 年末,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 604.60 亿元,总负债 528.67 亿元,所有者权益
75.93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28.73 亿元,净利润 5.85 亿元。截至 2017 年末,该
公司租金回收率 99.93%,不良资产率 0.21%,流动性比率 302.95%,总资产利润
率 1.10%,净资产利润率 12.92%。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授信项下具体业务的价格依据市场原则确定,与本公司其他同
类业务执行相同标准。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银行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授信额度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洪军、邹立
宾回避。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
交易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
林智勇、张巍回避。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
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
交易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
李汝革、丁世龙回避。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

                                     6
易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李
剑波回避。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授信的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任永光回避。此项关联交易
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
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前予以认可,签署了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40 亿元人
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关联交易
授信额度事项、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40 亿元人民
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关联交易授
信额度事项、核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40 亿元人民币
(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关联交易授信
额度事项、核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30 亿元人民币(不
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关联交易授信额度
事项、核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20 亿元人民币关联交易授信额度事项均符合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
的监管要求,符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由于重大关联交易给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具
有公允性。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
    2、董事会决议
    3、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4、经独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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