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及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14-12-19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2014-053
证券简称:民生转债 证券代码:11002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及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8 日收到安邦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安邦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通知。
截至 2014 年 12 月 17 日,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产品”账户购买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累计达到 1,383,298,938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4. 06%。
截至 2014 年 12 月 17 日,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产品”账户购买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累计达到 916,183,789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2.69%。
截至 2014 年 12 月 17 日,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万能产品”账户购买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累计达到 416,76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1. 22%。
截至 2014 年 12 月 17 日,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资本金账户”购买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累计达到 34,157,06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0%;通过“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账户购买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累计达到 334,930,01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98%;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购
买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累计达到 369,087,08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 084%。
截至 2014 年 12 月 1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共计 3,085,329,80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 06%。
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将其持有的 318,684,198 股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94%)的表决权委托给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
使,委托期限为一年。因此,截至 2014 年 12 月 1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本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404,014,005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为本公司的第
一大股东。
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和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截至 2014 年 12 月 17 日,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270,272,51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67%,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179,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姚大锋,
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
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
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9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峰,
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
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1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上官清,
经营范围包括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
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与健康保
险有关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
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四)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6,19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小晖,
经营范围包括投资设立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法律法
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和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9.96% 股份,
持有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5.26% 股份,持有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9.70% 股
份。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单一股东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情况。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截至 2014 年 12 月 1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404,014,005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安邦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安邦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