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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生银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及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14-12-19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2014-053

证券简称:民生转债             证券代码:11002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及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8 日收到安邦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安邦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通知。

    截至 2014 年 12 月 17 日,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产品”账户购买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累计达到 1,383,298,938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4. 06%。

    截至 2014 年 12 月 17 日,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产品”账户购买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累计达到 916,183,789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2.69%。

    截至 2014 年 12 月 17 日,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万能产品”账户购买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累计达到 416,76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1. 22%。

    截至 2014 年 12 月 17 日,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资本金账户”购买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累计达到 34,157,06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0%;通过“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账户购买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累计达到 334,930,01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98%;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购

买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累计达到 369,087,08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 084%。

    截至 2014 年 12 月 1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共计 3,085,329,80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 06%。

    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将其持有的 318,684,198 股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94%)的表决权委托给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

使,委托期限为一年。因此,截至 2014 年 12 月 1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本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404,014,005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为本公司的第

一大股东。

    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和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截至 2014 年 12 月 17 日,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270,272,51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67%,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179,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姚大锋,

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

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

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9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峰,

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

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1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上官清,

经营范围包括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

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与健康保

险有关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

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四)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6,19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小晖,

经营范围包括投资设立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法律法

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和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9.96% 股份,

持有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5.26% 股份,持有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9.70% 股

份。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单一股东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情况。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截至 2014 年 12 月 1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404,014,005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安邦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安邦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