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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生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5-11-20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 2015-04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洪崎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
董事 15 名,现场出席董事 9 名,董事郭广昌、郑海泉、韩建旻通过电话连线出席会议,副
董事长张宏伟、卢志强书面委托董事长洪崎代行表决权,董事王军辉书面委托董事王航代行
表决权;董事巴曙松、尤兰田未出席会议。应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7 名,实际列席 7 名。会
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聘任中国民生银行行长的决议

    董事会聘任郑万春先生为中国民生银行行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郑万春先

生的行长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郑万春先生简历:自 2013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助理兼营业部总经理、总行工商信贷部副总经理,中国华

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部副总经理、债权部总经理、经营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2004 年

12 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兼华融证券董事长、中德合资融德资产董事长,2009

年 1 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兼华融证券董事长、华融期货董事长,2011 年 3 月

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总裁。郑万春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本公司独立董事秦荣生、郑海泉、王立华、韩建旻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商业

银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所聘任的行长郑万春先生,具备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提名郑万春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决议
    会议同意郑万春先生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本公司独立董事秦荣生、郑海泉、王立华、韩建旻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提名执行
董事候选人郑万春先生具备金融机构董事的任职资格。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