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2017-11-17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2017-05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2017 年 11 月 16 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
审议,同意本公司与北京民生创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辉公司”)签订《债权
转让协议》,债权账面价值 24 亿元。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
●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方介绍
创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融慧
园 6 号楼 4-61,由民生(林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民生(林芝)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由民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置业”)持有 100%股权。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
控制委员会认定民生置业为本公司关联企业。因此,本公司与创辉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创辉公司资产总额 253.66 万元,资产净额 253.4 万元;2017 年
半年度,创辉公司实现报表口径主营业务收入 3.83 万元,实现净利润 3.71 万元。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审核批准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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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拟与创辉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本公司向创辉公司转让账面价值 24 亿元的
债权。
2017 年 7 月 11 日,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批准了
民生置业 2017 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预算额度为人民币 5.2 亿元。累计本项议案交
易金额人民币 24 亿元后,民生置业及其成员企业与本公司的交易总额为人民币 29.2 亿元,
占本公司最近经审计资本净额比例为 0.69%,占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0.87%,
属于一般关联交易,由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批准。
2017 年 11 月 16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审
核批准了上述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审核批准了关
于本公司拟与创辉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本公司拟与创辉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
议》,向创辉公司转让账面价值 24 亿元的债权。债权基本情况如下:
债权系指上海仲裁委员会(2014)沪仲案字第 0235 号《调解书》项下本公司全部债权
申请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被申请人: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
债权金额:人民币 24 亿元
调解书签订日期:2014 年 3 月 4 日
债权发生原因:依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的仲裁约定,上海仲裁委员会予以准许
定价政策说明:按债权账面价值转让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创辉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
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郑海泉、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发
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以及中国银
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相关法规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
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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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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